吴冰冰:伊朗为什么能顶住美国的极限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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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什叶派传统

伊朗政治制度的构建包括三个核心要素:伊斯兰教什叶派传统、国家宪政架构和派系平衡权力格局。

伊斯兰教什叶派传统从组织和思想两方面为伊朗政治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社会文化资源。16世纪开始,萨法维王朝(1501~1736)将伊朗的主体信仰逐渐改造为伊斯兰教什叶派十二伊玛目派。什叶派依托于宗教教育和宗教学者等级制度,形成了内部自组织结构,这是其与逊尼派最主要的差别之一。

要成为什叶派宗教学者,必须在宗教学校接受完整的宗教教育,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学习内容包括《古兰经》、圣训、教法学、教法渊源学以及语言、逻辑等学科知识。完成所有层次宗教教育并取得毕业证才能成为“穆智台希德”(mujtahid),即获得了“创制”(ijtihad,音译“伊智提哈德”)资格。在什叶派中,创制是指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根据教法渊源对教法问题做出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一个什叶派穆斯林,如果自身没有通过宗教学校的学习获得创制资格,就要追随那些有“创制”资格的宗教学者,这被称为“效仿”。据此,什叶派穆斯林被分成具有创制资格的宗教学者和追随宗教学者的普通民众两类群体。什叶派宗教学者又分三个等级:霍贾特伊斯兰、阿亚图拉和大阿亚图拉,其中,大阿亚图拉是全球什叶派大众的追随对象,被称为“效仿渊源”。

从普通信徒到霍贾特伊斯兰、阿亚图拉直到大阿亚图拉,什叶派宗教学者的等级制度和创制、效仿的规定,使得什叶派形成内部自组织结构,在社会动荡、政权更迭乃至国家解体的时候,可以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动员。因此,越是在战乱和动荡的环境下,相较于伊斯兰教其他派别,什叶派越能够更为有效地应对。依托传统的自组织结构,什叶派也可能与政府竞争合法性和影响力。在巴列维王朝时期(1925~1979年),礼萨汗和巴列维两代国王都将什叶派宗教学者视为巩固王权的威胁,巴列维王朝最终也被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之后,依据“教法学家治国”原则(vilayet-e faqih)和以之为基础的宗教学者“监护”(nazarat),将什叶派宗教传统作为制度性要素吸纳进国家宪政架构,接受什叶派宗教学者参与政治,总体上将什叶派宗教传统及其组织结构与政府的关系从竞争性转化为了支撑性。

从思想观念上说,在当代伊朗占主导的是什叶派现代伊斯兰主义。伊斯兰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以宗教为基础又区别于宗教。它依托于宗教信仰和传统,但其实质是政治性的,目的是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表达和实践伊斯兰价值观。伊斯兰主义大致可分三种类型:(1)传统型,主要是萨拉菲主义,以沙特瓦哈比派为代表;(2)现代型,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土耳其正义与发展党和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兄弟会为代表;(3)激进极端型,主要有“极端组织”和“基地”组织。伊朗的什叶派现代伊斯兰主义,一方面将伊斯兰价值观与现代政治理念和实践结合,另一方面将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与民族主义结合,从而把宗教、民族、国家等要素整合在同一个思想体系之中。与之相比,纳赛尔和复兴党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以及伊朗摩萨台的民族主义都具有左翼世俗主义色彩,对宗教力量采取了压制的立场;在埃及和叙利亚,穆斯林兄弟会代表的伊斯兰主义长期与阿拉伯民族主义处于竞争和对抗的状态;伊朗以阿亚图拉卡尚尼代表的宗教力量也最终与摩萨台分道扬镳。伊朗什叶派的伊斯兰主义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复合体,则继承了伊朗历史文化和什叶派宗教传承的双重传统,成为具有特殊感召力的政治意识形态。

对于宗教学者参政的问题,在伊斯兰革命胜利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建立初期,事实上是存在分歧的。1979~1981年,伊朗存在着世俗人士领导的政府和宗教学者主导的革命委员会与伊斯兰共和党的双重体制。1980年5月,伊朗第一届议会选举产生,宗教学者主导的伊斯兰共和党赢得多数席位。8月,时任总统巴尼萨德尔任命世俗人士拉贾伊为总理,而拉贾伊本人支持宗教学者从政。随着大批宗教学者进入议会,革命委员会于1980年7月停止运作。1981年6月,议会弹劾了巴尼萨德尔。拉贾伊在随后的第二届总统选举中胜出,并任命宗教学者巴胡纳尔担任总理,这是宗教学者担任政府高级职位的开始。在随后的第三届总统选举中,哈梅内伊当选总统,最终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首脑都由什叶派宗教学者出任,宗教学者从政的问题得以解决。

伊朗国家宪政架构

1979年4月1日,经过全民公决,伊朗宣布建立伊斯兰共和国。1979年10月伊朗全民公决通过宪法,1989年7月对宪法进行了修订。伊朗宪法规定了伊朗的国家宪政架构,其中,最高领袖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和国防安全具有广泛影响力,总统则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领导行政部门。

教法学家治国原则中的“教法学家”是个单数名词,而非一个集体概念,其含义是由一位什叶派宗教学者出任最高领袖。1979~1989年担任最高领袖的霍梅尼是大阿亚图拉,1989年开始担任最高领袖的哈梅内伊为阿亚图拉,1994年晋升大阿亚图拉;教法学家治国原则中的“治国”指的是政治层面,因此最高领袖不是宗教领袖,也不是精神领袖,主要职能不是负责国家的宗教事务,而是对国家的重大政治和安全事务进行决策与监督。最高领袖是事实上的终身制,他根据国家的长远利益做出战略决策和部署。根据伊朗宪法第109条的规定,最高领袖除具备教法学知识和公正与虔诚两个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社会与政治洞察力、谨慎、勇气、行政能力和领导力。根据第110条的规定,最高领袖有11项职权:制定国家大政方针,监督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发布全民公决结果,担任武装力量统帅,宣战和媾和,任免宪法监护委员会中的6名教法学家成员、司法总监、国家广播电视部门负责人、总参谋长、革命卫队司令以及各军兵种司令,协调武装力量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确委会”)解决国家的特殊问题,确认总统的选举资格和选举结果,根据程序罢免总统,根据司法总监的建议实行大赦。

最高领袖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伊斯兰革命后第一个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宪法,与现在的专家委员会含义和职能不同。根据宪法规定,1982年决定设立专家委员会,负有三项职能:选举最高领袖,在最高领袖无法胜任宪法职能或违背了最高领袖的政治、宗教和道德原则时罢免最高领袖,对最高领袖进行监督。专家委员会由86名成员组成,经全体选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8年。

总统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总统负责提名组阁,内阁任命经议会批准通过。但在外交部、国防部、内政部、情报与安全部及文化和伊斯兰指导部部长的任命上,一般需征得最高领袖的同意。总统可以是世俗人士或宗教学者。伊朗历任总统有四届为世俗人士,其余都是宗教学者。

立法权由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共同行使。议会由290名议员组成,每4年一次经全民直选产生。第一届议会产生于1980年。议会的所有立法必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宪法监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宪监会”)有12名成员,分为两组:其中6名必须是什叶派教法学家,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其他6名为法学专家,由司法总监提名、议会投票通过。宪法第92条规定,宪监会成员任期6年,第一届宪监会于1980年成立,1983年更换了每组成员中的一半,此后则每6年更换一半。宪监会除审核和批准议会立法外,还对所有选举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监督选举。司法总监则负责领导伊朗的司法系统,由最高领袖任命。

最高领袖制度体现了教法学家治国原则,宪法监护委员会的设立明确体现了宗教学者监护的原则。最高领袖还向国家机关派驻代表,“2000名代表分布于政府各个部门,作为最高领袖的代表。有时最高领袖代表比总统任命的部长更有权威”。在实践中,宪监会与议会、议会与政府之间可能产生意见分歧,甚至总统与最高领袖之间有时也存在不同观点。1981年和1984年,议会与宪监会之间围绕立法的分歧两次凸显。为了解决国家宪政架构内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分歧,1988年设立“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确委会”),以在不同部门和机构发生分歧时做出最后的决策建议。

第一届确委会由13名成员组成,包括总统、议长、司法总监和总理,宪监会的6名教法学家成员,以及最高领袖霍梅尼任命的3名成员。1989年10月,哈梅内伊任命了第二届确委会,成员分为两类:一类为“法定成员”(hoquqi),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首脑,宪监会6名教法学家成员,议会相关委员会的主席,以及有关政府部门首长;第二类被称为“真正成员”(haqiqi),包括所有卸任的前总统、前议长和前司法总监,以及最高领袖指定的专家。从1997年开始,确委会每届任期规定为5年,由最高领袖任命。其正式职能有三项:协调议会和宪监会围绕立法产生的分歧,为最高领袖提供最高级别的决策咨询,在新旧最高领袖交替时确保国家最高权力的顺利运行。

总之,最高领袖制度、总统、议会、司法总监、宪法监护委员会、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共同构成伊朗国家宪政架构。通过教法学家治国和宗教学者监护原则,以及宪政共和、三权分立、全民直选的政治安排,伊朗国家宪政架构实现了二元合法性的结合,即以全民普选为基础的合法性和以什叶派宗教传统为基础的合法性,二者相互支撑、彼此强化,把历史、文化、宗教和政治等因素都整合到国家建构的过程之中。终身制的最高领袖体现了伊朗国家利益的长远战略目标,而四年一届民选的总统和议会则反映了民众阶段性的利益和诉求,伊朗的国家宪政架构把长期利益与阶段性诉求、国家利益与民众需要进行了整合。

在中东地区的很多国家,政府与伊斯兰主义力量之间是对抗关系。在埃及,伊斯兰主义的穆斯林兄弟会长期处于非法状态。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发后,穆斯林兄弟会推举的穆尔西当选埃及总统;2013年7月塞西推翻穆尔西,10月埃及宣布解散穆斯林兄弟会并禁止其活动。在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和哈马斯形成分而治之的局面。在阿尔及利亚,政府与伊斯兰主义力量之间的矛盾曾引发20世纪90年代的十年暴力冲突。伊朗则通过伊斯兰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思想整合,以及国家宪政架构,把伊斯兰主义制度化地纳入国家建构过程。2021年8月塔利班在阿富汗取得政权后,也在进行相似的整合与建构过程。

派系平衡权力格局

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后,反对国王的政治力量派系庞杂,那些不支持教法学家治国原则和宗教学者参政的势力最终都被清除。

“伊朗自由运动”于1961年成立,主张以伊斯兰价值观为指导的民族主义。1978年,巴扎尔甘领导该组织参加霍梅尼领导的反国王运动,革命成功后他被任命为临时政府总理。由于伊朗自由运动不支持宗教学者直接进入政府,并反对1979年11月4日的占领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活动,巴扎尔甘等人于11月6日辞职。1987年,该组织被宣布为非法。该组织的一些成员后来成为改革派的支持者。

巴尼萨德尔不支持教法学家治国原则并反对宗教学者参政,他在1980年2月就任总统之后,就成为霍梅尼支持者反对的对象。但他得到了“人民圣战者”组织(Mojahedi-e Khalq,MeK)的支持。该组织成立于1965年,由伊朗自由运动分离而来,是以暴力武装活动为主的左翼游击队组织,它组织参加了推翻国王的活动,但反对教法学家治国原则和宗教学者参政,因此抵制1979年宪法公投。从1980年2月开始,该组织与霍梅尼支持者的矛盾日益尖锐,1981年6月20日开始暴力反对伊朗政府。6月21日,巴尼萨德尔被议会弹劾,次日被霍梅尼宣布罢免。6月28日,“人民圣战者”针对伊斯兰共和党总部进行的爆炸袭击导致阿亚图拉贝希什提身亡;8月30日,“人民圣战者”的爆炸袭击导致新当选的总统拉贾伊和总理巴胡纳尔身亡。

伊朗人民党成立于1941年。1978年1月的库姆游行和2月的大不里士游行,揭开了伊朗国王倒台的序幕,人民党也开始动员其支持者展开反对国王的行动。1979年伊斯兰革命成功后,人民党等左翼力量并未被吸纳进政府高层。1983年2月,伊朗人民党的领导层因被指控为苏联间谍而被捕。

为了整合支持教法学家治国原则和宗教学者参政的力量,1979年2月17日伊斯兰共和党成立,核心成员都是革命委员会的成员。1980年7月革命委员会解散之后,该党就成为什叶派宗教学者的主要组织机构。贝希什提在伊斯兰共和党的创立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第一任总书记,并同时担任革命委员会成员和伊朗第一任司法总监。他领导伊斯兰共和党在第一届议会选举中赢得大部分席位,并主导弹劾了总统巴尼萨德尔。1981年6月28日他遇刺身亡后,巴胡纳尔接任伊斯兰共和党总书记,但在8月30日也遇刺身亡。哈梅内伊随后接任伊斯兰共和党总书记职务,并于10月当选第三届总统。

尽管伊斯兰共和党成员都支持教法学家治国原则,但随着伊朗自由运动、伊朗人民党和“人民圣战者”组织等政治力量被清除,伊斯兰共和党内部的分歧也从1983年开始凸显,党内分化成马克塔比(Makabi)和霍贾提耶(Hojjatiyeh)两个派系,大致相当于政治光谱中的左翼和右翼。左翼主张国家控制经济命脉,对外反对美国,支持其他国家的伊斯兰主义运动;右翼坚持私营部门的作用,对外关系采取务实立场以换取现实国家利益。哈梅内伊和拉夫桑贾尼的立场更接近右翼。1985年哈梅内伊第二个总统任期开始后,派系矛盾更加突出,严重削弱了伊斯兰共和党。1986年,总统哈梅内伊和议长拉夫桑贾尼致信最高领袖霍梅尼,建议解散伊斯兰共和党。1987年6月2日,霍梅尼正式下令予以解散。

1977年,什叶派宗教学者成立“战斗宗教界协会”(Jame-e Rouhaniyat-e Mobarez,JRM),并一直在政治上与伊斯兰共和党合作。随着伊斯兰共和党的解散,伊朗政坛左右翼的分歧在战斗宗教界协会也表现出来。1988年,左翼人物脱离战斗宗教界协会,成立“战斗宗教人士联合会”(Majma-e Rouhaniyoun-e Mobarez,MRM),形成了右翼战斗宗教界协会和左翼战斗宗教人士联合会对立的局面。由于最高领袖霍梅尼的支持,左翼在第三届议会选举中取得优势。但随着1989年霍梅尼去世,右翼的哈梅内伊、拉夫桑贾尼和穆罕默德·亚兹迪分别担任最高领袖、总统和司法总监,总理的职务被取消,右翼取得了优势。在1992年的第四届议会选举中,右翼战斗宗教界协会控制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取消了大量左翼候选人的选举资格,使得右翼取得压倒性胜利,纳提格·努里当选议长。这样,最高领袖、总统、议长、司法总监和宪监会都由右翼人士担任。

经过第四届议会选举的失利,左翼重新思考自身的思想路线和政策主张,认为伊朗应该推行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自由化。1996年,出于对经济发展和对外关系的不同看法,拉夫桑贾尼的支持者组成“伊朗建设公仆党”,主张推行经济改革和对外缓和的政策,他们被称为“新右翼”。转变立场的左翼与新右翼结成政治联盟,对抗传统右翼。这三个政治力量演化成以哈塔米为代表的改革派,即转变立场的左翼;以拉夫桑贾尼为代表的务实派,即新右翼;以及以哈梅内伊、纳提格·努里、穆罕默德·亚兹迪等人为代表的保守派,即传统右翼。改革派的哈塔米在1997年和2001年两次赢得总统选举,务实派和改革派联盟赢得了1996年和2000年两次议会选举。

在改革派和务实派当政时期,保守派内部出现分化,艾哈迈迪-内贾德得到阿亚图拉米斯巴哈·亚兹迪的支持,形成新保守派,对外立场更为强硬;阿里·拉里贾尼被视为务实保守派,其内政外交立场更接近务实派;哈梅内伊及其他保守派则被视为传统保守派。2005年,艾哈迈迪-内贾德当选伊朗总统,并于2009年连任。伊朗新保守派的政治立场更接近于革命初期的传统左翼,对内主张社会公正,对外强调针对以色列和美国的抵抗。

2011年开始的美国严厉的经济制裁,使得伊朗迫切需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这一背景下,鲁哈尼于2013年当选总统,其总体思路是通过与美国达成妥协在伊核谈判中取得突破,从而为伊朗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尽管鲁哈尼自称是温和派,但其基本政治立场趋近于拉夫桑贾尼的主张。如果说哈塔米领导的改革派主张政治和社会自由化,那么鲁哈尼的政策主张核心是经济自由化优先。从2008年到2020年担任议长的阿里·拉里贾尼也持务实立场。

2018年特朗普退出伊核协议,是对鲁哈尼以及务实派和改革派阵营的重大打击。2021年,保守派的代表莱西当选新一届伊朗总统。总统莱西、议长卡里巴夫、司法总监埃杰伊都属于保守派,最高领袖和宪法监护委员会也是保守派,伊朗再次出现国家宪政架构所有主要部门领导职位完全由保守派掌控的局面。尽管传统保守派目前占有优势地位,但传统保守派、新保守派、务实保守派、务实派、改革派仍然并存于伊朗政坛,派系平衡权力格局并未被根本打破。伊朗的宪政架构和派系平衡权力格局作为显性和隐性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以平衡求共识,在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要政策。

伊朗安全体系的构建

伊朗的安全体系包括最高领袖、总统领导的行政部门及以革命卫队和军队为主的武装力量。关于国家安全的决策并非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各种力量之间通过博弈建立共识。“制度内达成的广泛共识(通过最高领袖最终定型)构成伊朗的红线,在出现重要异议和分歧的时候仍有机会进行协商。”各种观点和力量围绕国家安全进行政策辩论和博弈的主要平台,是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

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根据伊朗宪法第176条的规定,其是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有三项职能:在最高领袖确定的总体政策框架内确定国家的国防与安全政策;在国防与安全政策领域协调政治、情报、社会、文化与经济事务;为了应对内外威胁而开发国家的物质与智力资源。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为12名,包括总统、议长、司法总监、外交部长、内政部长、情报与安全部长、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军队司令、革命卫队司令、计划与预算组织主席以及最高领袖任命的两名代表。总统为委员会主席,委员会设一名秘书,一般由最高领袖代表担任。

伊朗武装力量包括军队、革命卫队和警察部队。伊朗军队员额约42万人。革命卫队根据霍梅尼的命令于1979年4月成立,在两伊战争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革命卫队总兵力约19万人,包括陆军、海军、空天军和圣城旅,还负责指挥“巴斯基”民兵组织。军队和革命卫队的军事指挥由武装力量总参谋部负责。警察部队隶属于内政部,于1991年4月由地方革命委员会、城市警察、乡村警察和司法警察部队合并而成,总人数约30万人。伊朗武装力量的统帅是最高领袖。

伊朗的国防和地区安全政策的核心是威慑和非对称打击。“选择以威慑为基础的消耗战,增加对手的风险和成本,而非减少自身的风险和成本。其目标是使对手遭受心理失败,从而削弱敌人的战斗意愿。”在这方面,革命卫队圣城旅(Quds Force)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务是支持和动员伊朗境外的亲伊朗武装力量,特别是非国家武装行为体。在黎巴嫩,真主党在伊朗革命卫队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和发展壮大。1997年,苏莱曼尼被任命为圣城旅司令。在他的领导下,圣城旅完成了三个转型:从秘密特别行动机构转变为大众动员武装,从按国别划分的多个民兵组织转变为跨国什叶派军事力量,从伊朗革命卫队中的远征分队变成其内部的主导力量。两伊战争大大加强了革命卫队在伊朗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而2011年开始的叙利亚内战则使革命卫队的境外作战和行动能力得到极大提升。2014年“极端组织”在伊拉克接连攻克主要城市,在革命卫队的支持下,伊拉克“民众动员力量”(Popular Mobilization Forces,PMF)建立起来,并在对抗和打击“极端组织”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

2003年伊拉克战争之后,唯一能在海湾地区制衡伊朗的伊拉克被美国打垮,围绕伊朗形成了包括伊拉克什叶派力量、叙利亚、黎巴嫩真主党和巴勒斯坦部分武装组织在内的“抵抗”阵营。2004年,约旦国王阿卜杜拉提出“什叶派新月”的概念,用以描述伊朗在地区日益扩大的影响力,而与之对应的则是沙特、埃及和约旦组成的“逊尼派三角”。伊朗逐渐成为美国中东政策必须面对的最核心问题。2011年“阿拉伯之春”爆发之后,中东地区出现三个阵营并立的格局,分别是以伊朗为核心,包括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也门、巴勒斯坦等阿拉伯亲伊朗什叶派力量组成的阵营;以土耳其、卡塔尔为核心的亲穆斯林兄弟会阵营;以及以沙特、阿联酋、以色列为核心的阵营。

什叶派跨境动员推动了亲伊朗阵营的形成。伊朗的什叶派现代伊斯兰主义和革命卫队的组织行动能力相结合,帮助伊朗在中东地区建立起盟友网络,包括黎巴嫩真主党、伊拉克民众动员力量、也门胡塞武装以及在叙利亚的多支武装力量。在中东地区的跨境盟友网络,构成伊朗威慑和非对称打击能力的重要方面,对于伊朗维护国家安全、建立地区盟友体系、在地缘战略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伊朗提升地区影响力和确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地区大国地位的保证。

2021年8月从阿富汗撤军,是美国从中东战略收缩的明确信号。在奥巴马时期,随着“亚太再平衡”概念的提出,关于美国在中东战略收缩的看法就已经出现。美国不愿深度介入叙利亚危机,表明美国无意在中东开辟一个新的战场。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反其道而行之,对伊朗采取“极限施压”的政策。拜登政府上台后,通过阿富汗撤军明确表达了美国中东战略收缩的决心。美国撤军后,伊朗、土耳其、卡塔尔等中东国家在阿富汗的影响力明显扩大,以色列、阿联酋和沙特等国在阿富汗无力发挥影响,这是中东格局和力量对比的缩影,两极三方、两强一弱的战略格局进一步强化。中东战略格局的现实与美国中东战略收缩,迫使沙特、阿联酋和埃及等国在对土耳其、伊朗乃至卡塔尔政策方面不得不采取和解态度。

1979年以来,在美国的遏制与打压之下,伊朗既没有像伊拉克、利比亚那样因美国的军事打击而出现政权更迭,也没有像埃及、突尼斯那样在“阿拉伯之春”中因民众大规模抗议而政权垮台,更没有像叙利亚、也门那样陷入长期战乱。相反,伊朗保持了国内政治社会的稳定,维护了国家安全,其地区影响力不断上升,成为中东地区的一极。这种局面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伊朗国家政治制度与安全体系构建的结果。

伊朗国家政治制度构建包括什叶派历史文化传统、国家宪政架构与派系平衡权力格局三个核心要素,实现了什叶派传统与国家政治制度、什叶派现代伊斯兰主义与民族主义、基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合法性与基于选举的合法性以及国家长期利益与民众阶段性诉求的结合。与此同时,通过派系平衡权力格局凝聚精英与大众的政治、社会共识,进而通过安全体系的构建将之转化为国防和安全政策,伊朗将自身的国家安全与地区盟友的利益诉求加以整合,推动形成了以伊朗为中心的阵营,并将伊朗塑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地区大国,成为中东战略格局中的一极。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国在制定和实施中东政策时,都需要将这样的地区战略格局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

文章来源:文化纵横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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